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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财政局2017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09

高明区财政局

2017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2017年度财政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2017年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安排,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实施该项工作的良好氛围,各业务科室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本科室相关政策的审核和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依法、有序进行。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组织全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等,对开展政务公开打下坚实基础。

(三)主动及时,落实公开

我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将“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健全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公开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明确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力求严谨规范。此外,我局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佛山网络发言人平台上的网友留言,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六大类:

(一)机构职能类信息

我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包括我局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信息。

(二)规章文件类信息

主动公开规章文件类信息包括各类会计、基建、农业、企业、社保、行政、预算、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三)规划计划类信息

主动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包括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局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点工作安排等信息。

(四)业务工作类信息

主动公开业务工作类信息包括我局各项行政审批管理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审批管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会计相关考试的报名、查询、申办程序等情况。

(五)统计数据类信息

包含财政预算、部门预算以及“三公”经费等资金信息。

(六)其他类信息

主动公开其他类信息包括我区财政系统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及其他属于财政职责范围内应当公开的信息。

三、主要成效

(一)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我局坚决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及市财政局的最新要求和部署,贯彻落实相关规定,统一规范管理,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工作。20173月份,区财政协调指导各预算单位(部门),对我区的2017年财政预算、汇总三公经费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各预算单位网站和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同时,4月份通过高明新闻报道,加大我区预算公开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此外,从7月起,按时每月在我局网站的“工作通报”栏目中公开全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二)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我局及时在我局网站的“政策法规”和“减税降费信息”栏目转发和公开财政部、省、市以及我区相关税收政策、中央、省、市有关降费政策文件及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切实推进该项工作。

(三)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我局已把我区符合入库条件的PPP项目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PPP项目已录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网址:http://www.cpppc.org:8082/efmisweb/ppp/projectLibrary/toPPPMap.do)发布,向全国公开。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我局坚决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716号)的相关要求,切实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和媒体及时通报税制改革、财政改革等方案、政策和落实情况。为防范金融风险,我局妥善回应涉及地方政府债务的国内外舆情,在我局网站积极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及相关知识,目前尚未发现有涉及我区地方政府债务的国内外舆情,我局将继续保持密切关注。

(五)推进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分配情况信息公开

每年我区经促局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的扶持企业资金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实行竞争性分配,评审结果(包括补助企业名单和补助金额)由区经促局上报区政府公示以及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相关审批流程完结后,我局再进行资金划拨。

总的来说,我局已基本完成《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明府办函〔2017131号)文件中涉及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上的“网上调查”、“政务咨询”、“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网上审批服务”等栏目、电子邮件、电话、信函、传真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依申请公开,由局办公室收集整理,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所有申请信息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和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基本满足了当地人民群众对财政信息的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局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本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专门指定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不断更新、完善我局网站主页。

(二)经费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我局对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在办公经费予以解决和保障。2017年我局未发生该项工作的额外支出,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出现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财政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财政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相关信息较少等问题,离区委区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018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不断细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强化各部门对各自公开的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责任意识;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后的解释和说明,及时了解社会舆情反映,不断完善预决算公开工作。其中,拟重点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及基本建设项目、政府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减税降费信息(税收政策、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等相关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开展新闻发布活动,增加自主发布频次,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新闻发布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规范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办公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沧江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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